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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交投

清风阁(第137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点击数:2213 字体:

(第137期)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2019830




廉政


我省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为常态化开展澄清提供制度遵循

 

    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或其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近日,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澄清事实的认定、澄清范围和方式、澄清组织实施等环节进行了专门规范。

据悉,2018年12月以来,在省委坚强有力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用7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集中澄清一批不实信访举报、集中查处一批诬告陷害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工作成效,要求认真总结,形成制度化并坚持,努力形成为担当者担当,真正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

澄清正名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澄清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我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抓源头打基础,积极构建常态化开展澄清工作的制度机制。

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澄清保护应突出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治导向,对于工作在一线、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应优先予以澄清,让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及时放下包袱,更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为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实施办法》对拟澄清问题线索的处置作出明确要求,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审慎稳妥开展,通过认真研判、精准核查,全面收集有关证据,仔细甄别举报反映问题的真伪。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拟澄清问题线索的确定,应当坚持集体研究,会商审核把关。省、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拟澄清问题线索的,应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进行集体研究并作出决定。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应当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6类不列入公开澄清范围的情形。具体包括认为存在举报反映问题的,或虽不存在举报反映的问题,但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虽无证据证明举报反映的问题存在,但也不能排除问题存在可能性的等等。并对澄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后续处理也进行了相应规范,全过程确保澄清问题处置到位、澄清对象把关到位、澄清保护实施到位,让澄清工作经得起历史、纪法和群众的检验。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公职人员注意!

政务处分法草案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22日首次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立法将进一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22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草案说明时指出,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此次立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同时还明确了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主体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以及法律责任等。

据悉,今年年初,制定政务处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工作安排,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草案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

吴玉良表示,政务处分法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统一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保证处分适用上的统一规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够规范、处分决定幅度不统一等问题,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三是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内在一致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动态

 

市委巡察组向市交投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市交投集团、市金投集团、杭实集团、市钱投集团和市商旅集团等5家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巡察组指出,市交投集团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还不够全面有力,党建工作经常议、经常抓有欠缺,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考核力度还不够大。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宣传阵地信息更新滞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事企混岗问题较为突出,对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把关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坚决,少数下属企业作风不够严实,攻坚克难的精气神需要进一步提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项目建设和招投标存在廉政风险,房产管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有待加强。抓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

市委巡察组发现,市金投集团党委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在助推杭州经济发展上站位还不够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短板,监督执纪还有宽松软现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四风”问题整治还存在短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够规范,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监管指导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规范,对下属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大额投资风险把控不够到位,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对部分子公司业务经营缺乏有效监管。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仍有部分未整改落实到位。

向杭实集团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集团党委贯彻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缺位,对下属党组织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贯彻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存在临时动议、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下属企业领导体制不够健全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步伐不快,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作风建设不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风险管控不够有力,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资金出借和担保存在较大风险,对外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上一轮巡视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在市钱投集团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发现集团党委在管大局、议大事、谋发展方面发挥班子整体合力不够充分,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推进集团全面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短板。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议事规则不够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商务接待与公务接待界定不够清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企业转型化债压力较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配备相对薄弱。内控制度制定不够完善,项目招投标和征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向市商旅集团反馈巡察情况时,市委巡察组指出集团党委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系统部分干部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系统企业干部人才工作整体谋划不够,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较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存在制度、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执纪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部分干部廉洁从业意识不够强,资金风险管控防范、物业出租管理、采购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等不够规范。对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够彻底。

市委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对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要认真研究决策、周密部署推进、积极协调督办、逐一检查验收。要把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全面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来源:杭州廉政网)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当好“三员”助推市属企业监察体制改革


    随着市属企业监察体制改革(下称“体改”)的持续深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协助、协调、协商的工作方针,努力当好体改的宣讲员、辅导员和服务员,助推市属企业吹响体改冲锋号。

当好宣讲员,大力营造体改氛围。7月2日市属企业监察专员集体谈话会议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上门走访、个别交流等形式,第一时间向企业宣讲体改精神,分析体改意义,提出体改建议,督促市属国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落实体改要求。国企系统各企业行动早、落实快,迅速营造了体改的浓厚氛围。市钱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传达了市属企业监察专员集体谈话会精神和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并根据体改要求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市城投集团党委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纪委书记只分管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其他企业按照体改要求,也都做到了体改工作宣传、责任、措施“三个到位”。

当好辅导员,积极落实体改要求。国资系统市属国企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较多难点。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结合本次体改要求,努力在工作推进、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当好体改的“辅导员”,帮助和指导企业健全体改工作机制:一是顺畅的沟通机制,始终保持与市国资委党委、市属企业的良性沟通;二是及时的报告机制,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报送改革进展、任务落实等情况;三是高效的管理机制,坚持对标对表,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顺利推进;四是有力的保障机制,努力当好改革的参谋、顾问,及时就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释疑解惑,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完成了部门设置和定员定岗工作。如市地铁集团明确由集团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与集团纪委合署办公,编制数也由6人增加至10人。市实业投资集团明确部门设置为“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按5人配备。市交投集团已拟定了监察室机构人员调整方案,将监察室人员编制调整至8人。市商旅集团由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分管监察室和审计风控(法务)部监察室人员编制为5名。

当好服务员,切实提供体改保障。为了突出指导的针对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国企开展体改大调研,就如何贯彻市纪委市监委“三转”工作要求与国企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校正职能定位,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改革指导,把关问题整改,进一步释放体改工作效能。同时,结合企业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检工作形势,协助相关市属企业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为基层企业争取业务培训名额,有效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市属企业监察体制改革的后劲和实效。

 

(来源:杭州廉政网)

 

 

 

杭州: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指什么?请抢答……”

“临时出国(境)团(组)擅自变更路线的,属于违反什么纪律?”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面临有哪些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考验?”

......

8月16日,杭州市纪检监察干部“锻钢铸魂”大比武决赛正式开赛,经过前期的两场初赛,最终胜出的9队“武林高手”们齐聚一堂,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较量。

“视频挑错、快速竞答、案例判断、风险挑战”环环相扣,各队比分交替上升,竞争激烈。选手们通过答题,既展现了自身的学习所得和业务水平,也为现场的观众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知识分享和思维碰撞。

除参加决赛的9支队伍以外,杭州市纪委前期还组织全市20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书面测试。此次大比武既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的深化和推动,也是杭州市纪委扎实开展全员大培训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杭州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全员培训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2018-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把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中心工作来抓,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组织、派驻机构以及所属企业、高校纪委均在上半年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3天以上的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其间,杭州市纪委通过统筹谋划培训方案、分层分级落实责任、合理调配教育资源等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全员培训工作。坚持领导领学,落实委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今年上半年,委领导带头上课18次,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切实担负起应尽职责。注重督导督学,坚持分层分级,督促区县(市)纪委监委有序推进全员培训工作,抓住“关键人”“关键事”,上下联动开展专题培训,如在监察办公室成立、运行一段时间后,组织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50余人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的专业化能力建设。

除开展集中培训外,市纪委还通过充分调动资源,采取视频学习、网络学习和传帮带学等形式,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金钉子”夜学就是其中的代表。

“同学们,大家好!学思践悟的好平台,快乐学习的好伙伴——‘金钉子’夜学又和大家见面了。”前不久,根据委机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杭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第四期“金钉子”线上夜学准时上线。此次夜学以“明初心·践初心·葆初心”为主题,学员们采用线上交流研讨的方式,将各自在主题教育中的所学所悟充分展示出来,并明确了下一阶段努力的方向。

“从监督室到党风室工作,工作有所变化,但是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对党必须绝对忠诚初心不变”。

“和一些老同志比起来,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差了,走访中明显有和村民说不上话的感觉”。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认真二字尤为重要,在履职尽责上要一丝不苟,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

……

在讨论中,学员们结合前期学习调研情况,谈体会、找差距、亮承诺,充分表达观点,碰撞思想火花。“这次夜学形式新颖,充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下一步,要学以致用,把学到的内容转化为提升工作的能量。”在线学员们说。

为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迫在眉睫。“要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更要用钉钉子的精神抓素质提升,让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事业发展熠熠生辉的‘金钉子’。”杭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杭州将继续在打造精品课程和师资队伍共建共享上下功夫,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力求“接地气”,进一步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具体指导性和针对性,提升培训实效,切实发挥培训促进工作的作用。

 

(来源:杭州廉政网)

 

 

 

 

以案为鉴

公款购烟23万,8人受处理,1人被追责!

 

慈溪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8家下属分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单位接待,费用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8名管理人员被处理,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被追责。这是慈溪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据了解,慈溪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单位,主要从事商贸、物流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以及各类市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业务,包括14家下属单位。

“两年内,商贸集团多达8家下属单位共花费23万余元公款囤购香烟,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物,背后暴露出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狠抓作风建设的自觉不够以及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严重缺位。”慈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2018年10月,省委巡视组巡视时发现慈溪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线索,后移交慈溪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经查,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8家分公司通过日常采购报销流程报销香烟款,由科室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香烟,再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尽管市商贸集团对公款购买香烟问题一年比一年控制得紧,但没有作刚性规定。

“这些公款购买的香烟,我们自己是没有拿的,纯粹是为了工作需要而购买的,以为这样就没有问题……”这是8家下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提到最多的一句话。

今年1月,8家下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了处理,其中有6人是中共党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2人分别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同时,慈溪市纪委监委启动了“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在财务监督中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指出、纠正,造成不良影响,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劳柏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问题发现不够及时,教育、管理、监督不够经常,错过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的最佳时机。通过这件事,我看到了由于自己监督管理不严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到对单位和个人最大的负责就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劳柏虹反思道。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本期责任编辑: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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