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清廉交投

清风阁(第136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5日  点击数:2391 字体:

清风阁

 

(第136期)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2019815




廉政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半年全省2636人被处理,117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近日,省纪委发布2019年上半年查处“四风”问题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上半年共查处享乐奢靡之风问题882起,处理13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9人,查处问题数同比继续明显增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01起,处理13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3人。

从近3年查处享乐奢靡之风问题看,查处问题总数增加,但增幅放缓。2019年上半年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三项数据同比分别增长42.9%、19.1%、12.3%。统计显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至2019年6月底,全省查处享乐奢靡之风问题发生数量呈现递减趋势,违纪行为发生在2017年以后的仅占17.3%。

这一系列数据表明我省存量问题进一步削减,增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享乐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办,充分印证了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科学判断。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2019年上半年查处的问题情况看,我省共性问题较为突出,一些顽症痼疾仍未彻底根治。其中,共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91起,占33%;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67起,占18.9%,两类问题总占比达51.9%,且占比长期居高不下。
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变异,纠治四风工作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执纪力度不松、标准不降。2019年上半年,全省因享乐奢靡之风问题受到处理的1318名党员干部中,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615人,仅给予政务轻处分(政务警告、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54人,共占处理总人数的50.8%,体现执纪越往后越严要求。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345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组织处理214人,共占处理总人数的42.4%。

2019年是基层减负年,报告还专门通报了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全省各地各部门关注减负、支持减负、参与减负的氛围日益浓厚,在严格控制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机构牌子、制度上墙等方面已初见成效。统计数据显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类型中,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736起,占91.9%,其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537起、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99起,是当前较为突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省还注重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作责任落实,2019年上半年,全省因四风问题突出等问责108人,问责力度持续加大。

总体而言,当前纠治四风成效显著,但必须清醒看到,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隐形变异行为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需下大力气整治。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和韧劲,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发展,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检动态

 

市国资委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明察暗访

10家市属企业

 

          7月初以来,在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正风肃纪组的统一部署下,市国资委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分批开展了两轮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了10家市属企业。

7月8日、9日两天,明察暗访组检查了东部软件园、地铁火车东站、汽车南站临时客运站、外事旅游汽车集团、市公交集团、杭州银行艮山支行、城投体育场路综合服务中心等7家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的企业;7月25日,又检查了市金融投资集团及下属一家产业投资公司、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下属的一个建设项目。检查范围覆盖公共交通、科技园区、银行网点、旅游服务、办事窗口、金融投资、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检查小组运用查、看、问、谈、考等办法,深入到党员干部工作现场,通过查阅资料、随机问卷、谈话了解、抽查党员测试等手段,多方位检查、检验开展主题教育情况。

从检查来看,被抽检到的市属企业党组织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部署、行动响应快,坚持问题导向开门搞教育的思想明确,边学边整改的态度端正,结合主责主业调查研究的思路清晰。但是,通过明察暗访,在检查的这10家企业中,也发现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第一轮检查时,发现个别单位党支部强调自学的多、抓集中学习不够,开展研讨交流的次数偏少,需要进一步改进组织学习的方式方法;个别党员对必读的原文原著通读、精读速度偏慢,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进度;个别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的企业、窗口,主题教育宣传形式不多,教育氛围不够浓厚,解答群众咨询问题的态度生硬。第二轮检查时,发现有的单位检视问题清单不够详细,列举的问题比较笼统、不够具体,查摆问题的针对性还需要加强;有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工地阴井没有及时安装护栏,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单位办公大楼的值班电工值班时间没有穿防护鞋,不符合值班管理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工作小组都现场反馈单位负责人,并当面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组还召开了一次各市属企业负责人会议,通报检查情况,督促各市属企业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整改落实。被检查到的单位负责人均表示,明察暗访点穴到位,问题查得及时、准确,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很有必要,要立行立改,以更高的姿态深入推进主题教育。


                                           (来源:杭州廉政网)

 

以案为鉴


国企沦为“信林系” 警惕公权变“私利”

 


林担保公司、信林资产评估事务所……案卷上,五家信林系企业赫然在目,其中既有国有参股公司,又有私人合伙企业。左手担保、右手借贷,沈国华的金融资本运作,将这些性质完全不同的企业变成了亲兄弟,最终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以国企为根“信林系”开枝散叶

沈国华原是浙江省林业基金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同时兼任省竹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竹产业协会大部分资金由原省林业厅拨付,当时还承担了向浙江全省的林业小微企业提供部分贷款和担保服务。为了融资的市场化道路更加规范,2004年,原省林业厅决定成立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由省竹产业协会作为发起人出资600万,其中200万直接来源于财政拨款,沈国华被委派担任信林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代表原林业厅经营管理国有资产。

背靠着林业厅这棵大树,沈国华的工作开展得顺风顺水。为了增强自己对企业的掌控,沈国华又邀请熟人、注册会计师全琪敏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不仅如此,还借着信林的招牌,又先后成立了杭州信林资产评估咨询公司、浙江信林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四家完全由自己掌控的公司。渐渐地,国有公司也变成了沈国华一个人说了算。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小企业普遍处于融资难、担保难的困境。在省中小企业局支持下,省担保业协会和省国家开发银行推出了担保企业报团取暖贷款合作项目。按规定,每笔贷款担保公司应低于市场价,仅向企业收取3%左右的担保费,以此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担保公司自身能获得政府一定金额的补助。沈国华既想信林担保公司获得政府补贴,又想自己获取私利,就动起了歪脑筋。他要求借款企业按市场价支付5%-6%的担保费,再通过拆分合同的方式,只将其中2%或者3%左右签约给信林担保公司,剩余部分签给了两人实际控制的信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这些担保业务基本不需要评估或者咨询这项工作的。实际就是采取评估费、咨询费的由头把本该给信林担保的钱拿到自己这。江干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甚至信林担保的员工都不清楚信林评估是沈国华私人的企业,以为也是和信林担保一样的国有性质。

2009年至2012年期间,沈国华、全琪敏要求业务员以虚构咨询费评估费名义,贪污了人民币160.1万元。

一直以来,沈国华给我们灌输的理念就是民营企业,虽然协会占了一部分股份,但是我们当时的确没有把他当成国有企业。浙江信林担保有限公司原出纳朱娟娟说。2006年至2007年期间,沈国华指使担保公司出纳的她,通过虚构员工工资、奖金等形式套取公款。

2015年底,在沈国华的指使下,朱娟娟将这笔款项人民币29万余元(其中利息4万6千余元)提取,并由沈国华、全琪敏、朱娟娟三人均分。

挪用公款开展高险高息借贷

信林担保作为国有参股企业,会拒绝一些高风险的客户,但是沈国华抵挡不住高风险带来的高利息诱惑。2007年2月,他和全琪敏以他人挂名的方式成立了杭州天森实业有限公司,展开了民间借贷业务。对于资金问题,他们则想到了挪用信林担保公司的公款。

直接将信林担保的钱借给天森的路走不通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过桥,做一份虚假合同,将信林担保的钱借给某家事先说好的林业企业,等林业企业拿到钱后转账给天森公司。天森公司再加息放贷出去。

通过这种方式,沈国华共挪用公款放贷350万元。放贷的钱公家出,赚取的利息差却落入自己的腰包。

2011年,经浙江省林业厅和江干区政府同意后,从浙江省政府金融办获批了由信林担保公司作为浙江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的筹建运营方案。为了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代持份额,沈国华伙同全琪敏又动起了挪用公款的念头。

2011年12月,沈国华采用第三方过桥借款的方式将信林担保公司账户内的公款人民币600万元汇入了某中介公司,并签订了相关的虚假借款合同,并指使全琪敏将这笔钱连同沈国华通过其他途径筹得的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验资。

身份错位终致牢狱之灾

本身能力比较突出,在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慢慢身份缺失了。江干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达认为,沈国华将自己认同为一名企业主,使得他的价值观人生观出现了偏差。

沈国华在忏悔书里写道:对于我挪用公款、贪污公款的罪行,我感到非常后悔,非常自责。我对不起党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指导,也对不起我的家人。我无颜面对家中82岁的老父亲,18岁即将上大学的儿子,以及我的家人们。因为我个人的贪念,给他们造成了一生无法选择的伤痛!

2019年5月14日,沈国华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全琪敏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朱娟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背靠国企,沈国华运作着信林系5家公司,相似的企业名称混淆了外人的视线,也模糊了沈国华自己的法纪界限,把原本应该为企业服务的平台,变成了自己中饱私囊的猎场。权力的滥用,私欲的膨胀,使担保错了位,也使他原本的幸福人生偏离了轨道,终究难逃惩处,人财两空。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本期责任编辑:吴毅)



返回列表
Copyright © 2013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6472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0358号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