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清廉交投

清风阁(第130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  点击数:2135 字体:

(第130期)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2019515





廉政瞭望

 

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在杭召开

最大限度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综合效能

5月9日下午,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会在杭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书记车俊有关开展警示教育的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偏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成长必备的“防疫针”,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的“助推器”。浙江作为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要带头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思想认识上再聚力,自觉做到高站位、深体悟、谨言行。

会议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履职尽责上再发力,自觉做到勇担当、勤督促、真问责。各地各单位组织要精心,对照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把“七个一”活动要求落实落地。形式要多样,一方面把规定动作要做到位,另一方面自选动作要有特色,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氛围要浓厚,多渠道、滚动式、抓典型开展宣传,让警示教育月活动抓在平常、融入日常。督查要严格,对落实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开展警示教育流于形式、搞花拳绣腿、应付了事的,要严肃问责。效果要明显,要把警示教育与建设清廉浙江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巡视整改、制度建设等结合起来,与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综合效能。

会议强调,开展警示教育是打造执纪铁军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当好表率上再用力,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拉高政治信仰天线、理想信念标线,守牢党章党规红线、法律道德底线,做到重品行、正操守、养清气。要筑牢责任防线,自上而下做好表率,以“头雁”带“群雁”;自上而下压实责任,以“独唱”促“合唱”,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筑牢监督防线,抓早于苗头,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零暂存”;防患于未然,构建起防范内部风险的“防火墙”。要筑牢制度防线,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在制度执行上下大功夫,以良好的制度执行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检动态

 

杭州:以案为鉴 强化法纪意识

“案例就是‘活教材’,也是清醒剂,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直抵人心、触及灵魂,作为执纪执法者必须明底线、知敬畏......”。5月6日下午,杭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结束后,大家都有这样的感慨。

在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全面推开后,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杭州市纪委监委先行一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此为节点正式拉开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序幕……

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位于杭州市南郊监狱旁,是浙江省唯一的省级法纪教育基地,也是全国较早依托监狱资源开展党员干部法纪教育的基地之一,现已成为全省警示教育的重要阵地、正风反腐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廉政法纪文化宣传的重要窗口,在清廉浙江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在工作人员解说引导下,纪检监察干部们在省法纪教育基地展厅认真观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清廉浙江 勇立潮头》和《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专题展,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亲友圈”掩盖下的利益输送》。在一张张展板、一件件实物、一个个案例中,看到了不少熟悉的人、熟悉的事,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

这次零距离警示教育,让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深了解,深感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纪国法威严不容侵犯,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廉洁自律的表率,要进一步绷紧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揽镜自照、自警自省的同时,深感责任重大”,参加活动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将以违纪违法者为镜鉴,警钟长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练就过硬本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据悉,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市纪委监委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活动,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走在前、做表率,抓深抓实法纪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精心组织落实,做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面覆盖、不漏一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纪检监察机关落地生根,进一步以铁的纪律坚决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来源:杭州廉政网)


“请上来”集中听 “走下去”实地听 
——杭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报告工作

 

“主体责任不是党委(党组)书记一个人的责任,而是党委(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共同的责任,每一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履行主体责任,大家齐抓共管,共同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好、落到位。”“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运用,问责泛化、板子满天飞,最后就会变成法不责众。”……日前,在杭州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汇报会上,现场反馈评议意见“辣味”十足,评议意见中意见占了绝大部分篇幅,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

讲问题、举事例、说观点、谈感受、话责任。汇报会上,涉及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既有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有潜在的隐性问题。市纪委常委会向滨江区、淳安县、团市委和华数集团四家单位党委(党组)共反馈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见13条。

 

点评带来“沉甸甸的责任”

“区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0次,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分解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履责任务76项……”4月22日下午,市民中心9号会议厅里气氛严肃,滨江区委主要负责人正在汇报过去一年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与他同排而坐的,是淳安县、团市委和华数集团的党委(党组)“一把手”。

“过去一年,滨江反映村社干部信访量同比上升幅度全市排名第二,占滨江区检控类信访总量53.8%。希望滨江区委进一步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市纪委常委会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听取汇报,并进行了当场评议。

“这样的点评让我们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这场特殊的考试让“赶考”的人记忆深刻。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市纪委召开此轮集中汇报会前,市纪委各相关部门梳理一年来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巡视巡察以及日常执纪监督、检查通报等各类情况,并全面征求市纪委委员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的阅评意见,结合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和年度“大党建”综合考核等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评议意见。

根据要求,汇报会上市纪委常委会提出的意见,相关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市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履责情况将抄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和推动相关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相关地区和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市纪委明确,对评议意见整改工作将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如有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视情开展追责问责,并纳入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

此外,市纪委采取“请上来”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中听与“走下去”调研走访实地听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各区县(市)党委报告评议全覆盖。

 

当好“领头雁”“压力机”

落实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履责。去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担当履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五人小组会”上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具体问题,先后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41件,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作出了示范。

以报告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杭州各地探索了多种报告形式。江干区今年在延续往年“点题听、举例听、延伸听”的基础上,扩大点题听的范围,不仅要求涉及巡察的单位重点汇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还要求其他单位重点汇报区纪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在余杭,今年实行汇报材料预审制,召开汇报会之前“打好预防针”,要求相关单位对报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框定,避免出现以业务工作来代替“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针对部分镇街、部门的主要领导泛泛而谈履责情况,甚至避重就轻等问题,余杭区纪委一律予以退回要求调整完善,累计退还材料30余篇次。建德市全程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报告情况全程记录,并在建德电视台和建德新闻网进行公开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本级党委(党组)在责任网中居于中心和关键的地位,下级党组织就是一个个网格,无论是哪一级出了问题,这张网就有了漏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本级党委(党组)既要当好“领头雁”,带头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当好“压力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级党组织,形成全面覆盖、层层落实的责任网。

 

(来源:杭州日报)


 

以案为鉴

 

因为一顿饭,他们都吃出了事!

    饭局,有时候是绕不过去的一种社交方式。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会走亲访友,亦或是参加朋友间的聚会。但饭局事小,出“局”事大。近年来,因吃喝问题违纪并被通报曝光的案例时有发生。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两个发生在台州市的案例。看完你就明白了!

案例一:在一顿“感谢饭”上栽了跟头

“都怪我平时对党纪条规研读不精,对八项规定领会不透,在思想上不重视,在行为上不谨慎。”这是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红光在谈到因自己接受宴请、违反党纪后的认识。

2018年3月,椒江区纪委监委收到一条问题线索,有群众反映椒江商务局下属国有企业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一块土地在招租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

经调查,2017年9月,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葭街道上洋村上洋西路1号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某修理厂法定代表人彭某得知消息后,通过鲍红光与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元斌取得联系,并最终以月租金1.2万元的固定价格承租了该场地,租期为15年。期间,为顺利签署租赁协议,彭某在椒江某酒店宴请了鲍红光以及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部分班子成员。餐后,还安排了鲍红光等人到椒江某足浴店消费。

“彭某找到我,我虽然把他介绍给陈元斌,但从未就房租、租期等实质性的土地出租事宜为彭某说情,他请我吃饭,我也是多次婉拒,最后碍于情面答应,没想到还是栽了跟头。”鲍红光对此后悔莫及。

鲍红光作为分管领导,违规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菜篮子有限公司班子成员的其他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鲍红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一餐“撂倒”6名党员干部

“本来以为只是一场小聚餐,邀请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吃饭,没想到得了个违规组织宴请的处分。今后我一定会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党纪条规这根弦儿,绝不再犯类似错误!”近日,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镇东村村干部陶某,说到组织宴请的问题时,感到后悔不已。

事情要回溯到3月21日晚上。当晚7点半左右,蓬街镇纪委接到上级移送的一则匿名信访举报,反映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某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镇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组予以调查。

半个小时后,调查组工作人员来到信访中提及的阳光饭店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调阅了当晚宴请的菜单、财务凭证、楼层监控等相关材料。

“我根本没有违规接受宴请这回事,那天晚上是我请他们吃的饭。吃饭原因是之前村里的工程推进顺利。”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罗某回答道。

然而,看似平静的水面之下,可能是暗流涌动。镇纪委工作人员仔细对照了其中3人的口述,发现在包厢预定和点菜问题上存在不小的出入。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将存在的疑点上报镇领导。

“老罗,你也是镇里的老同志、老党员了,平时的工作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次的事情,我们希望你不要对组织有什么隐瞒。你好好想一想。”3月22日上午,为了让罗某等人放下抵触心理,蓬街镇党委副书记梁啸专门做起了他们的思想工作。

在镇领导与纪委工作人员的连番劝慰下,罗某等人终于交代了饭局经过。

经查,3月21日晚,在镇东村村干部陶某组织召集下,浦东村驻村干部罗某与该村部分班子成员在蓬街镇阳光饭店305号包厢违规参与浦东村村民的宴请,消费1600元,造成不良影响。3月25日,罗某、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浦东村其他4位班子成员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那么,到底哪些饭可以吃,哪些饭不该吃?下面,小编给大家划重点!

这8种饭局不能去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本期责任编辑: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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