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清廉交投

清风阁(第127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点击数:2186 字体:

(第127期)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201941




廉政瞭望

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

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启动

经党中央批准,为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在京主持召开专项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我们要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损害党中央权威、破坏党的形象,长此以往还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会议强调,中央《通知》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提出了硬措施、硬要求,必须以坚定的意志和坚决的行动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基层干部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中央和国家机关特别是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把自己摆进去,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创新抓落实的方式,实打实地解决问题,加大监督实施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做法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

专项工作机制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中办督查室。

(来源:新华社)

 

“政治生日”是什么?你过过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此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也提出了同样要求。什么是党员的“政治生日”?“政治生日”应该怎么过?作为党员的你有过过吗?

对于普通人而言生日只有一个,就是出生的那天;而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来说,却有着两个生日,除了出生日之外,另一个特殊的生日就是“政治生日”。

党员的入党日是党员的“政治生日”。只要被党支部通过为预备党员,伴随着“共产党员”的新身份,党员的政治生命随之开启,也就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生日”。当党员在鲜红的党旗下郑重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便意味着作出了坚定信仰共产主义的政治抉择,作出了将自己的一切交给党的庄严承诺。这样一个人生的重要时刻,理应被深深铭记。

党员为何要过“政治生日”?“政治生日”是一种政治仪式,通过这种庄重的仪式感,可以提醒激励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过“政治生日”为契机,给每位党员加加油、充充电,补补精神“钙质”,让党员感受到来自党组织的温暖关怀,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身份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员“政治生日”怎么过?虽然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一般来说,“政治生日”活动原则上应由党支部负责组织落实,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当月或当季度内开展。活动形式应当突出政治性,在此前提下可以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员实际需求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比如,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唤醒党员入党初心,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帮助党员提高理论修养和实践本领,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让党员及时发现不足并尽快改进完善,开展一次关爱行动传递党内关怀增强党员归属感,提供一次志愿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等。

应当提醒的是,开展“政治生日”活动务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不能让仪式变成形式,活动走了过场。要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党员与关心爱护党员相结合,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与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相结合,深入挖掘党员“政治生日”内涵和意义,不断完善内容、丰富形式,确保活动真正受欢迎、起作用、有效果。

自然生日纪念的,是对生命的珍视和尊重;“政治生日”纪念的,是对党的热爱与忠诚。过好“政治生日”看似简单,其意义却很深远。这是在提醒每一位党员:无论时间过了多久,无论前路如何变幻,都不要忘了自己入党那天举起的右臂、许下的誓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动态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

浙江省工作动员会召开

浙江在线杭州4月1日讯(记者王国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近日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浙江省工作动员会在杭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组长李智勇、副组长石生龙就做好督导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省委书记车俊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省长袁家军主持。

李智勇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从人心向背、治国安邦的高度,把专项斗争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推进。

李智勇强调,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这次进驻浙江省,主要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动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车俊表示,这次扫黑除恶督导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次政治体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以“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落实好中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我们必须担起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工作、最硬的作风,主动配合、高效配合、全力配合。一定要以这次扫黑除恶督导为新动力,大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会上,石生龙还就做好督导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成员、浙江省党政班子相关成员出席会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杭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相关成员列席会议,其他设区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以案为鉴

这些清明节期间多发问题 当引以为戒

纠正“四风”不止步。清明将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以案示纪》系列提醒:从近年来各地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廉过节。

 

【典型案例1】某县残联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7日(清明节假期),某县残联单位司机苏某某以给残疾人送米面为由,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单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到位,车辆管理不规范,负主要领导责任。单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典型案例2】某市中学校长程某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清明节期间,程某某在其中学食堂多次公款宴请亲戚朋友,该市第三中学党总支书记徐某某受邀参加了宴请。随后,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某村原支部委员吴某某违规建坟墓问题。2016年清明节后,吴某某的父亲将祖坟用大理石进行翻新修缮,并扩建至209平方米。在此过程中,身为该村支部委员的吴某某既未阻止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的行为,也没有及时将该情况上报乡党委和政府,还出资资助其父亲修缮扩建坟墓。2018年5月,该乡纪委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某区民政局原局长戴某某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该区民政局以“清明期间协助公墓管理补贴”“降温费”“造墓工程验收误餐补贴”等名义,违规向区民政局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2.26万元,戴某某作为时任区民政局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戴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期责任编辑: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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