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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航局副局长余旭日专项检查绍兴东湖风景区节前客渡游船安全情况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点击数:1596 字体:
  为认真吸取6·1长江“东方之星”船舶翻沉事故和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教训,维护水运市场秩序,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国庆期间水运客运安全,绍兴市港航系统自9月17日至9月30日开展了一次为期13天的秋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9月24日上午,省港航管理局副局长余旭日亲赴绍兴东湖风景区专项检查乌篷船运输经营安全情况,对景区的节前安全准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乌篷船是绍兴旅游的一张金名片,要求景区要切实抓好乌篷船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合理安排运力,有效应对节日期间景区客游高峰,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此次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全市联动、集中力量、综合执法的方式进行。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客渡游船舶的检查行动;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内河船员服务簿签注情况检查力度;加强船舶防污染检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加强水上水下活动项目的涉航安全检查;做好《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检查;加强港口行业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打击破坏航道及航道设施的非法行为。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等全市港航管理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涉水企业、码头展开了重点检查,同时针对雨水天气频繁的情况,要求船户及时做好预防措施,完善救生设施设备,注意渡运安全,严禁超载超运;加强市三防办、气象局、闸区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有效掌握内河水位、水流情况,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向相关单位和船舶发送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国庆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鲁镇水上游船有限公司未落实乌篷船安全生产责任、未定期签证、未进行船员变更签注、船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绍兴县庆荣化工有限公司在9月14日第三方危化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但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已勒令企业限期整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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