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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跟踪监督公交优先发展工作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点击数:1576 字体:
  9月29日-30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海宁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进行了重点审议。对海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决议》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下一步全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至此,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4年对公交优先发展工作给予跟踪监督,大大助推了全市的公交工作。
  据悉,为加强对公交优先发展工作的监督与支持,2012年5月30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门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决议》,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通过视察、调研、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等形式,对公交优先工作开展持续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用心监督和市政府及部门的努力下,海宁市公交优先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公交线路90条,公交车辆418辆,日客运量10.2万人次左右。对照《决议》提出的硬性指标,预计到今年年底,海宁市城市公交的站点覆盖率、城市公交线网密度、新能源车占比、公交分担率、城市公交平均运营速度、主要城区候车时间等均已达到或超过《决议》提出的目标。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海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决议》方面作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公交优先发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个别指标还提前完成,成绩有目共睹。但委员们也提到,与周边地区相比,海宁公交领先的优势与周边地区相比正在缩小,市民对公交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大,而目前全社会公交优先的氛围尚未形成,导致公交站场建设受阻、公交路权优先尚未得到充分体现,由此也造成公交线网工作受到一定的阻碍,城市治堵现状仍很严峻。因此,会议在审议中主要提出,全社会应把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尤其是在站场规划和建设方面得到体现;要切实推动路权优先等重要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治堵工作有效推进;要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地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主动适合新形势,以“互联网+”的思维,拓展公交服务工作;要多作横向调研,进一步发挥公共自行车的服务功能等。要切实发挥公交文明的引领作用,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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