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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落实四方面举措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发布人:资产管理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点击数:2984 字体:


    在集团公司2012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外派董监事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下属企业董监事的履职能力。作为集团公司对资产进行专业化和集约化管理的主要平台,资产管理公司下属有多家托管经营单位和股权托管单位,资产管理公司均派出董监事参与托管经营单位和股权托管单位的战略决策和管理。因此,能否履行好董监事职能对于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尤其重要。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落实好四方面举措,不断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强化任职资格。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熟悉公司和派驻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要加强对委派董监事的培训力度,着重提高权益意识和能力水平,加强董监事之间的凝聚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二是规范任免程序。公司向控股或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名额经公司党委班子讨论后提出人选,并报集团公司审议批准后予以委派。对因工作调动,不能续任的董、监事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党委班子讨论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出撤销委派其职务的决议。

三是明确责任意识。公司通过委派的董事、监事参与董事会、监事会的活动,对控股和参股公司依法实施管理,可实行派出董事监事履职承诺书制度,即派出董事监事要与公司签署《派出董事监事履职承诺书》,年底向公司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所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董事会运行情况和管理团队的工作情况,提出发展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与激励机制,把具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落实到个人,逐步增强派出董事监事的责任意识。

四是理顺办事流程。委派董事、监事在接到派驻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资产管理部(股权部),由该部门根据会议资料提出思路和建议,交与会的董事、监事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室同意后,行使表决权。同时,派出董事、监事在参加完派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后,由资产管理部(股权部)负责将会议审议议案及其会议决议等相关资料备案,并负责汇总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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