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1600kVA船舶岸电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1600kVA船舶岸电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下称“本项目”)向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7-330482-54-03-031982-000,本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111号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27#28#泊位。
2.2 招标:容量1600kVA船舶岸电低压常频电源装置一套(新增1600Kva干式变压器一台、10KV中置柜改造一面、新增0.4KV低压GCS柜一面、电容柜改造两面、新增电容柜两面、新增岸电箱四台等),以及电源装置至码头泊位之间的电缆采购和敷设安装;投标方需提供岸电系统的采购、集成、运输及存储,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岸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安装联船调试并验收,11月底前协助完成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
2.5本次招标投标控制上限:1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2014年1月1日以来有过2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市外企业项目经理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至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自行联系业主勘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11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收 款 人: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平湖乍浦支行
帐 号:19340801040006629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按规定退还。
5、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① 投标单位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③ 投标单位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平湖独山港海涛路111号
邮政编码:314203
联系人:潘跃健
电话:0573-85656887
传真:0573-85656888
招标人: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