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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东洲内河国际港有限公司就两台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7日  点击数:6123 字体: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杭州东洲内河国际港有限公司委托,就两台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平、公正招标,择优确定供应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位于杭州富阳区。

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购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2台,起重量(吊具下)为40.5T。

2)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计深化和设备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安装、成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检测检验、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竣工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并类型须涵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起重量为吊具下40.5t及以上,级别为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设备)》并类型须涵盖门式起重机,级别A级,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

具有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生产制作经验,201311日至今已交付使用的吊具下额定起重量35t及以上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5台以上(含5台)(投标人应提供前述起重机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时间以“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业绩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审核。

5投标人具备自有的起重设备钢结构的生产制造场地、设施,除投标人不能生产的配套设备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订购外,主体钢结构严禁分包制造。

6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本标段投标人必须为起重机设备生产制造厂商,不接受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且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均可凭①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有效的起重机安装许可证;⑤购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资料,按以下时间与地址到招标代理人处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手续。

1)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4月 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报名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3日16时30分。

3)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6室(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0571-85156237)。

4)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含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整,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

 

招标人:杭州东洲内河国际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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