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款的规定,招标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1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确认通知格式,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回函请注明项目名称)
招标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