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公告公示

关于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杭州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点击数:260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7月20日,杭新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建德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工程现场组织召开了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杭州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杭州段项目环保手续和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寿昌至开化白沙关(浙赣界)杭州段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杭州段执行报告公示正文.pdf

       附件2:

杭州段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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