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 星期三
清廉交投

清风阁(第150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点击数:2385 字体:

(第150期)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2021531

 

 

廉政瞭望

 

探索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有效途径

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本质是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仅适用于反腐败,同样适用于作风建设。要积极探索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抓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提升治理效能,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作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抓作风建设、与不正之风作斗争贯穿党的百年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谋划推进作风建设,把制定实施八项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口、突破口,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十九大后一以贯之、持续发力,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作风建设成效得到干部群众充分肯定,也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政治危害,不松劲、不懈怠、不停步,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

 坚持严的主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便反弹回潮、卷土重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和完善月月公布查处情况、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制度,同时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警示惩戒的新举措新办法,持续保持震慑效应、高压态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实情,及时分析研判,准确掌握“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针对性加以纠治。

 压紧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纪委监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加强对下指导督导,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问题查处、典型引路、重点推动、专项治理等工作,精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

强化系统观念。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把机关的、派驻的和基层的监督力量整合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机制。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善于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纠治“四风”,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网络,增强作风建设的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在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大力倡导新风正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立足纪委监委职责,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锤炼党性心性,传承红色基因,争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守人民情怀,带着感情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带头查找解决自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纪检动态

 

省监委成立4年多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多措并举筑牢防逃堤坝

——追逃,“天罗地网”这样织就

 

 记者从浙江省监委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5月25日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报告选题为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省委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清廉浙江建设工作部署。

自省监委成立以来,这件事关反腐败斗争全局、关乎民心向背的大事在我省办得如何?

我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坚持持续发力、逐案突破,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多措并举筑牢防逃堤坝,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2017年1月省监委成立至2020年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823名,追赃挽损约34亿元。防逃篱笆越扎越紧,2017年以来,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下降,全省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外逃“零增长”。

协同发力

铺下“天罗地网”

从中越红河公路大桥一侧桥头走到中心点,不过短短150米,也许是胡亦品走过的最“漫长”的一段路。2020年4月28日晚上10时许,越南警方将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外逃的“红通人员”胡亦品移交中国警方。

2019年初至2020年3月,在任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零售客户经理团队主管期间,胡亦品通过使用他人名义、伪造相关房产等证明材料向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申请贷款,并利用职务便利给予审核放款,截留自用。

胡亦品案件是中央追逃办“天网2020”第一起重点督办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达2.59亿元。

即使在国内外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追逃的脚步也一刻不停!

胡亦品的反侦查能力非常强,一边逃窜,一边不停地更换手机卡和交通工具,甚至还企图通过购买机票来干扰案件调查和追逃工作思路。

“他一直逃,我们就一直追,几乎把所有可以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温州市公安局经办民警说,经过深入排查走访和综合研判,最终查到胡亦品的落脚点就在越南。

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浙江省和温州市两级追逃办加大督办、协调力度,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经侦、刑侦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推进情报研判、人员缉捕、发布红通、浙滇省际合作、案件侦办和中越执法合作等工作。2020年4月27日,中越两国公安机关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密切合作,成功在岘港将胡亦品抓获。

根据当时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中越双方无法通过空中交通完成嫌疑人的交接,只能通过陆路口岸将嫌犯遣送回国。押解人员随温州派出的专用车辆途径6个省份,第一时间将胡亦品从河口口岸押回温州。

仅用47天,克服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多级多方构成的追逃团队就将胡亦品缉捕并遣返回国。

“红通人员”胡亦品的归案,是我省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追赃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又一重要战果。

自“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发布后,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就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把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国内“打虎”“拍蝇”、境外“天网”“猎狐”的整体合力,有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

2017年8月,省监委单独设立追逃追赃室,履行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职责。全省各市纪委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全部设立了追逃防逃机构,实现市级追逃防逃工作机构全覆盖。

我省还多次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实行专人专班、一案一档、因案施策。同时推进重点案件挂图作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集中会商,合力攻坚。

继2016年“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回国投案这一标志性追逃成果后,我省近年来还攻克了多个重点案件。如2017年4月,宁波市监委持续集中力量攻坚,“百名红通人员”、宁波远望技工贸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世乔回国投案。2019年5月,省市两级监委、公安和司法机关合成作战,促使“百名红通人员”、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原干部莫佩芬回国投案。

一追到底

腐败没有“避罪天堂”

2019年,当“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再次踏上家乡的土地,距她当年仓皇逃离已过去近6年。

其间,不仅家人在寻找她,中央和省、市追逃办也从来没有放弃对莫佩芬的追捕。

莫佩芬出逃以后,省追逃办积极协调杭州市追逃办等部门,对其女儿和重要关系人等依法采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并定期约谈;对涉案资产采取严格的冻结措施,防止涉案资产转移。通过一系列依法措施,对莫佩芬保持强大的压力,促使其家人和重要关系人配合开展劝返工作,敦促莫佩芬早日投案。

“追逃的这些年,专案组光约谈莫佩芬关系人就有上千人次了,不断跟他们,特别是她的女儿、女婿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破除其侥幸心理。”杭州市追逃办相关负责人说。

正是在这些扎实的工作下,转机才悄然出现。2019年初,杭州市追逃办第一次接到莫佩芬家人主动打来的电话,表示接到一位“中间人”的电话,提到莫佩芬希望直接与亲人取得联系。

以家人为“传话人”,后面的交流变得十分顺利。2019年元宵节后刚好一周,莫佩芬终于打消顾虑,主动表达了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意愿。

海外不是法外,不论境内还是境外,天下没有腐败的“避罪天堂”。在追逃人员的心中,只有一个使命——“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2018年11月30日上午,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休息室里,被引渡回国的新昌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坦言。外逃期间,他曾辗转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古巴、哥伦比亚、保加利亚等国家,无法与家人交流,一有风吹草动就整天提心吊胆。

将姚锦旗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时间拨回2005年12月19日,因为涉嫌受贿,做贼心虚的姚锦旗摇身一变成为吉林人“李峰”仓皇出逃。

2005年12月20日,姚锦旗畏罪潜逃的第二天,我省检察机关即以受贿罪对姚锦旗进行立案。

此后十三载,追逃工作从未放松。

2018年,在国际刑警组织的支持下,国家监委和保加利亚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合作,浙江、绍兴两级监委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合成作战,在一个月时间内三赴保加利亚开展引渡对接。在我驻保加利亚大使馆的大力协助下,与保方最高检、司法部、移民局开展会商,确保将姚锦旗顺利引渡回国。绍兴市追逃办还专门派遣办案人员对姚锦旗进行领事探视,体现必要的人道主义关怀,并告知其国家监委等五部委《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在政策的感召下,姚锦旗写下了书面承诺,自愿归案回国。

从姚锦旗被保方羁押起,仅用了44天,就走完了通常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引渡法律程序。

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姚锦旗的成功引渡,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的生动展现,也是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国际认可的一种体现。

近年来,在国家监委的统筹协调和有力领导下,省监委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依法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多种途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追回了一批外逃重点职务犯罪嫌疑人。

据统计,“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已追回外逃10年以上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名。

扎紧“篱笆”

追逃防逃追赃并重

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外逃“零增长”——从2017年开始至今,我省做到了“有力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不扎紧防逃的制度“篱笆”,追逃追赃就会防不胜防,也打不了胜仗。

2017年7月2日上午8时15分,提醒登机的广播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响起。紧攥机票的青田县人防办原常务副主任郭永军,徘徊在偌大的航站楼里,脑袋一片空白,一个声音回响在耳畔——“您已被限制出境”。

郭永军试图外逃事件发生后,依托防逃“条件反射”机制,经丽水市追逃办向省追逃办、市委报告,省、市追逃办立即启动追逃防逃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迅速行动,当天晚上8时许,郭永军在杭州某高速公路出口被抓获。

近年来,除了各地各部门形成了有效的防逃“条件反射”机制外,我省还陆续出台出国审批、证照集中管理、初核问题线索同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一系列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对8类重点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同时,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

自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我省按照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努力做到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杭州、温州、嘉兴等地将村(社区)“两委”干部证件纳入统一管理,扎紧新增监察对象的防逃篱笆。

此外,我省还注意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大额可疑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阻止出境等应对措施。

全力追逃防逃的同时,社会和公众同样关切的追赃也没有落下。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案追赃2700余万元;“国家监委成功引渡第一案”姚锦旗案,追缴赃款赃物及孳息价值上亿元;“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案追赃500余万元……我省绝大部分职务犯罪外逃案件在人员追回后均实现了“人赃俱获”。

这背后,有不断完善的机制在支撑。省监委协同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强化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反洗钱调查和赃款流向梳理,建立健全涉案赃款查找、冻结相关协作机制,运用查封冻结、引导退赃以及对外司法执法合作等多种方式追缴赃款,努力实现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使有幻想的人不敢逃、不能逃,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使外逃腐败分子躲不住、抓得着,赃款找得到、追得回。”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以案为鉴

 

西湖区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转塘街道浮山社区原主任邬小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2012年至2018年间,邬小荣在担任转塘街道浮山社区主任期间,利用全面负责社区集体事务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土地租赁、房屋搭建等方面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人民币20余万元,同时邬小荣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12月,西湖区监委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转塘中队协管员陈坤、方正毅、邬如海受贿问题。2017年9月至12月,陈坤、方正毅、邬如海在担任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转塘中队协管员期间,利用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务便利,为杭州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倾倒渣土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王某某所送的人民币20余万元。2021年3月,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给予陈坤、方正毅、邬如海解聘处理,西湖区监委将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西湖区纪委区监委)

 

 

 

 

 

 

 

 

 

 

 

 

 

 

 

(本期责任编辑:阮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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