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款的规定,招标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3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zjhzjtjt.com)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确认通知格式,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28110055,回函请注明项目名称)
招标人: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州至绍兴段
招标代理招标
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16页及第17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且及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下备注第3条修改为:
3、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近3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该人员参加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2、招标文件第23页4.1.1修改为: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统一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第12页)3.4.1款下增加如下条款:
3.7.5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4 份,另加1份电子文件(U盘)。 |
4、招标文件第69页,删除“五、报价清单表;六、技术建议书;七、其他材料”、改为“五、技术建议书;六、其他材料”。
5、问:企业信用报告等有关信用等级的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什么地方?
答:附在招标文件第79页“(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后面。
6、问:招标文件第16、17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中,项目组成员数量分别为:ZBDL01标段4人,ZBDL02标段2人,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办法中对项目组成员的资格和能力进行评分,请问该评分是否针对ZBDL01标段在项目组成员的4人,ZBDL02标段在项目组成员的2人中组合?如是,则目前投标阶段,是否投标文件中ZBDL01标段项目组成员只需报4人,ZBDL02标段项目组成员只需报2人即可?
答:在投标阶段,项目组成员ZBDL01标段、ZBDL02标段分别只需报4人、2人,评标办法仅对上述数量范围内的项目组成员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