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墩余路与宣杭老线铁路交叉立交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西湖区,工程起点临近庄墩路,跨张家洋路、宣杭老线铁路,金蓬街,终点接现状西园路。(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北单元(XH01)及三墩西单元(XH03),西起庄墩路以东,东至西园路)。
建设性质:新建一座跨宣杭老线铁路桥,为城市主干路
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等。
建设规模:本次实施范围总长度665m(实施内容为一座486m跨铁路桥梁及179m两端桥头引道)。桥梁段长486米,宽19米,双向4车道设置,其他部分标准段宽40-50米,为城市主干路。
用地面积: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6961 公顷。其中本次实施范围用地面积约1.2775 公顷(三墩北单元用地5327平米,铁路用地1140 平米,三墩西单元内既有墩余路用地6308平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建设期
(1) 环境空气
本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施工扬尘。场地清理、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物料装卸和运输等施工环节均产生扬尘,使工区及周围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明显增加。在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设置防飞灰网罩及遮挡栏板后,施工扬尘可在场地范围内实现有线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由于本工程施工作业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机械数量和排放高度均有限,同时工程施工作业主要在河道堤岸区域进行,施工区域地形较开阔,空气流动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因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废气较快扩散,只要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对其周围空气环境不会有明显的影响。
(2) 声环境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桩基施打、材料及土方运输等施工活动。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夜间施工。本项目施工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同时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本)》(公告第26号)的规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如金地自在城、中海紫藤苑等,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
总体而言,由于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时间较短,施工过程是临时性的,对敏感点的影响也是相对短期的。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文明施工等,防止噪声扰民。
(3) 地表水环境
施工中上述废水如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会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施工期废水不能任意直接排放,需根据《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3号)中对施工期废水的要求,经过相应的管道、渠道收集,和隔油、沉淀预处理等,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于场地洒水、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等,多余的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达标。
(4) 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弃土(渣)、建筑垃圾经与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及时清运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亦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5) 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临时借地征用现状墩余路道路边线范围内的地块(涉现状道路中心绿化带,及边线少量绿化带);不影响道路北侧现状的绿化树林、河流等。施工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通过河道整治,沿线绿化恢复补偿;不影响周边的绿化树林、河流等生态环境。
综上,项目建设期的环境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文明施工,注意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使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营运期
(1)大气
1)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及现状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现状敏感目标为铁路东侧的金地自在城、中海紫藤苑小区。距离道路红线在90m以上,根据预测结果,该距离范围,本项目汽车尾气所排CO、NO2的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本底值后的影响值,近、中、远期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且该预测结果为高峰车流量情况下所得。
现状道路沿线与敏感住宅小区之间均为绿化树林、河流等,通过绿化植被的空气净化效果;同时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同时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尾气排放车检制度,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提倡使用新型环保汽车。在此基础上,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及现状敏感点的空气环境影响达标。
2)汽车尾气对规划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
根据《杭州市三墩北单元(XH01)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建成后,铁路以西的路段,道路两侧主要规划为B-R21-06住宅用地、R22-05幼儿园、公园以及街头绿地,规划敏感目标退让道路边线10m以上,距离本项目中心线20m以上。根据预测结果,在影响评价范围内,各预测年份的汽车尾气污染物地面小时浓度影响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相关规划、建设部门在做好沿线绿化工程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基础上,营运期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达标。
(2)噪声
本工程选用采用DataKustic公司编制的Cadna/A软件预测本项目交通噪声可能产生的影响。本项目道路建设采用SMA沥青混凝土低噪声路面,且两侧设置隔声屏障(除跨宣杭老线铁路上方,沿铁路中心线两侧各35m的范围外)处设置3.5m高隔声屏障(2.5m隔声屏+1.0m防护栏),两侧各长约416m,隔声降噪措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建设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行。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预测结果如下:
①达标距离及水平声场分布
采取SMA低噪声路面及两侧设置隔声屏障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噪声贡献值明显降低,60m范围内平均降噪量在5~15dB;80~200m范围内降噪量在1.5~5dB。能够满足相应标准的距离为:营运近期满足4a类标准的距离昼夜距路肩<5 m;满足2类标准的距离为昼间15.5m,夜间16.6m;营运中期满足4a类标准的距离为昼间<5m< span="">,夜间距路肩12.9m;满足2类标准的距离为昼间37.2 m,夜间39.1m;营运远期满足4a类标准的距离为昼间距路肩<5m< span="">,夜间距路肩16.2 m;满足2类标准的距离为昼间47.9m,夜间50.4m。
可见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够保证道路沿线空旷区域20m范围内符合4a类标准,满足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的噪声限值要求。50.4m外则可符合声环境功能区2类昼夜标准。
②现状敏感目标影响分析
本项目采用SMA低噪声路面且在两侧设置隔声屏障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噪声贡献值明显降低, 80~200m范围内敏感目标降噪量在1.5~5dB:各敏感目标各楼层在各预测年份(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域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现状敏感目标距离较远,已有的环保措施为现有的隔离绿化带,以及普通住宅外墙(双层墙面)及阳台门窗(中空玻璃门窗),最小插入损失量在20~30dB,根据预测计算结果,室内声环境质量(昼间45dB,夜间37dB)达标,无需更换门窗。
③规划敏感目标影响分析
根据《杭州市三墩北单元南片区控规调整》,本项目道路建成后,道路两侧主要规划为住宅用地、街头绿地、幼儿园用地等,划敏感目标与本项目红线边界保守距离>20m。根据空旷区域沿线两侧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采用SMA低噪声路面、两侧安装隔声屏后营运近期20m处噪声可符合2类标准;营运中期噪声影响值昼间为63.4dB、夜间为53.8dB,因此昼间超标3.4dB、夜间超标3.8dB;营运远期噪声影响值昼间为64.5dB、夜间为54.8dB,因此昼间超标4.5dB,夜间超标4.8dB。
可见,规划建设敏感目标,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及周边其他市政交通道路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建筑内布局,将卧室、书房等放置于远离道路侧,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相关要求,落实相关隔声降噪措施,隔声量要求>17.8dB,以保证住宅内部合理的声环境质量(昼间≤45dB,夜间≤37dB)。
同时本项目在营运期,交通部门做好市政道路的交通管制,限速、限鸣,导流防止拥堵等,可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及规划敏感点噪声影响;市政部门做好道路沿线绿化等,亦可达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3) 废水
本项目桥面径流能够实现纳管排放,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小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浓度在0~15min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1h趋于平稳。对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路面径流1h后仅有悬浮物(SS)浓度超过一级标准,其余均能达标。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4) 生态环境
道路建设可促进沿线地区规划和杭州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沿线区块开发程度和经济发展,使当地土地利用形式发生较大的改变,促进该区域的城市化进程,从而间接地造成城镇景观代替农村景观或自然景观的变化,原有的农村生态环境变成了城市生态环境。
三、主要要求和建议
(1)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 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要求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在白天完成。
(3) 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前应尽可能的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应覆盖篷布;土石方等应尽早外运。
(4) 施工营地选取时应考虑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由达标纳管排放;施工堆场必须采用防冲刷措施,禁止设在靠近河道一侧,在堆场四周设截流沟,减少施工物质的流失。
(5) 生活垃圾设置简易收集站(避雨) ,集中堆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 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减少交通噪声扰民事件。
四、环评总结论
墩余路与宣杭老线铁路交叉立交工程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三墩北单元(XH01)南片区控规》、《杭州市三墩西单元(XH03)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从环保角度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